子曰:「君子成人之美,不成人之惡。」-《論語‧顏淵第十二》

昨天和宇潔吃飯的時候,突然討論到一段感情的失去和結束有什麼不同。

這時她問了我一個問題,假設今天你有一個完全符合你心目中理想條件的對象,如果你們在一起六個月後,她就會死去,或者六個月之後她就會愛上別人,我會選擇哪一個?她覺得一個就是結束,一個就是失去。

我那時是笑著毫不猶豫馬上回答了:「愛上別人。」

我覺得結束和失去沒什麼不同。世間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短暫的,再喜歡的人,再喜歡的事物,我只是很幸運地曾經擁有過而已,時候到了,緣份盡了,那就是說再見的時候。她愛上了別人,並不會讓過去美好的六個月的記憶消失,反而應該要謝謝她曾經讓我擁有過那樣的美好,而且人還活著,就可以有更多的美好可以繼續創造,雖然沒辦法繼續在一起,但還是有機會可以用朋友的身分繼續創造美好,為什麼要這麼狹隘地只能用情人的身分去創造美好呢?對我來說那太自私,她可以愛上我,為什麼就不能愛上別人?為什麼要否定她追求所愛的人的權力?我一直很相信:「讓別人快樂,就是讓自己快樂」,只是這真的不容易呀,這我學了十幾年才慢慢學會,我到現在也還在繼續學習中。

如果是你,你的答案跟理由又是什麼呢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