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男女沒有過性經驗就結婚,就如同一個房屋買主到了要搬家那天才看到自己的房子,萬一不合適,該怎麼辦呢?-《婚姻與道德》,20世紀英國分析哲學家 Bertrand Russell


很久沒寫blog了,欠了一屁股的稿債。

我不是沒有想過這件事,但對一個沒交過女朋友的人去想同居這件事,好像是有那麼點怪呀(笑)。就我的觀點,同居就是試婚,以愛情和生活的名義開始的試驗,但也是一場兩個人隨時可以退出的試驗。和婚姻相比,不是只有差在一張證書而已,我覺得最關鍵的差別在於-責任

如同引言所述,這年頭應該蠻多人就是抱著這樣的心態選擇同居,所持理由大概就那些吧:可以更了解對方、生活也變得更經濟、方便解決性需求、提前尋找家的感覺etc.,只是似乎提出同居的一般是男人,幫女人搬家的也會是男人,住久了習慣之後,趁哪個黃道吉日月黑風高的日子,就把女人給推倒在床一起消耗大量的熱量,之後彼此之間的稱呼也從「男女朋友」,變成了「老公老婆」,更重要的是,之後每個月女人可能都要戰戰兢兢地測一下,怕看到傳說中的兩條線......

「和我同居,是因為愛,還是為了只是想跟我上床?」用膝蓋想也知道沒有一個男人會蠢到選二,只是仔細想想,對一個想要婚約的女人來說,這將會是個漫長的等待,跟本就不可能安心的,我覺得同居是對婚姻沒有信心的一種表現,既然下定決心,那幹嘛還要美其名曰「試婚」?既然沒信心,之後另一個更大的難題就是分手,外國人可能有辦法啦,只是兩個人或長或短的磨合,發現彼此並不適合,分手之後重歸廣大的曠男怨女單身軍團,才發現自己選擇的範圍變得實在窄之又窄,日前才聽說醫學系出來的女生似乎特別嚴重,如果學生時代沒有穩定下來,之後一個不小心分手了,想找個好對象真是無敵難呀~

沒錯,或許這可以看成是對婚姻的一種慎重,但是在這一體二面的「演習」中,會有甜蜜也有苦澀,有幸福也有傷害,也許會是美夢成真,也許會成為一場難醒的噩夢。

我想沒有人會否認同居是有風險的,但拿試婚當藉口真的不是個好理由,同居彼此之間完全沒有婚姻的承諾,要嘛合可能就會結婚,不合那就分吧;但如果是試婚的心態,會有走向婚姻這樣的最終共同目標,會像真夫妻那樣,想辦法維護兩人彼此的關係。而且我覺得同居會比較看重自我的自主性和個人利益,只是批著「共同生活」的外衣下兩個彼此獨立的個體,但是試婚的人會有彼此相互溝通的想法,會努力促進兩人是否可以匹配,以尋求建立更穩定的二人關係。

老實說我不大相信沒有什麼歷練的年輕人,有什麼條件可以講說自己有能力開展婚姻生活,貪圖一時的快樂,哪天看到了兩條線,短暫的快樂沒有了,不是選擇去拿孩子,就是奉子成婚,後者結局可能稍微還好一點,但通常結局好像大部分都是前者(要不然哪來的開學墮胎潮?),那對女生而言代價真的太高、太傷了。即使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但至少進入墳墓之前,還有個隆重像樣的葬禮儀式,還有一些陪葬品嫁妝(搞不好還有棟房子)幫助你去天堂過日子。但同居卻是一個不留神就掉進了一個墓坑,可能周圍的人甚至還不知道,就莫名其妙開始了水深火熱的生活。

我很相信想要感受婚姻的生活,那就要付出努力,去溝通、去維繫,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最起碼,我可以肯定我玩不起同居這種遊戲。戀愛,但不要同居,that's my conclusion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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