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生契闊,與子成說。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。─《詩經‧邶風‧擊鼓》
去年年底的時候我寫了一篇愛妻家,這篇也用了相同的引文。

我很喜歡看馬路上情侶們牽手一起走路的樣子。

我一直覺得牽手是情侶兩個人間最親密的舉動,比接吻、擁抱,甚至是上床還要來得更有深刻的意義。我的想法是,和另一半確立彼此是男女朋友的關係,很多人是一開始的牽手,而不是接吻啥這類的舉動,而且牽手一起走路的時候,誰快了,誰慢了,那就很難繼續走下去,換而言之,牽手背後其實也是兩人默契的協調配合。

在訂婚 or 結婚的場合上,時常可以看到女方的父親將女方的手交到男方手上的畫面,在張宇的「給你們」中有句歌詞寫道「她將是你的新娘,她是別人用心託付在你手上」,今天我把女兒交給你了,請你要好好照顧她,所象徵的是責任的轉換,其中也隱含了對對方的信任,試想,有誰會把自己家的寶貝女兒交到一個不可信任的人手上呢?

而台語中的妻子也叫做「牽手」,我覺得當初發明用「牽手」稱呼另一半的人真是個天才呀,夫妻夫妻,「夫」字加上「手」字旁為「扶」,「妻」字加上「木」字旁為「棲」,合起來就變成了「扶棲」,兩個人在一起結婚生活不就是這樣嗎?彼此相扶共棲,彼此不是獨立的個體,而是緊密連結在一起的生命共同體,由福同享,有難同當,一起手牽手開創兩個人的幸福,只是這年頭的人似乎變得比較自我些,比較少想起「我們」的念頭,跟以前的人剛好相反,以前的人是太少自我,現在的人是太多自我,太少太多,都不是好事,夫妻相處之道,不外乎就是尊重、包容與平衡吧?

吳克群有首新歌叫「牽牽牽手」,妳(你)也有可以牽手的另一半嗎?能相聚在一起的緣分是很難得的,要好好珍惜、緊握著對方喔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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